協助中小企等機構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合規工作專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已於2021年11月1日生效,該法在立法上借鑒歐盟,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相比,基本原則大致相同,但在當事人權利方面更加豐富、多元,法律規定更爲清晰、嚴格,處罰手段更爲廣泛、嚴厲。本澳居民、公私營機構與內地的人文交流和商貿往來相當頻繁,日常運作涉及大量個人資料處理,故本澳社會各界更應及早正確認識《個保法》,避免誤觸法律。
為協助澳門中小企業等機構更好地做好內地《個保法》及澳門《個資法》的合規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個人資料保護局推出優化通知、登記工作的計劃。本專頁整合了履行通知義務的須知,申請表格和填寫樣本,以及相關的法律依據,讓社會各界可深入了解通知的制度。
以格式化表格使負責實體或相關利益方可以更方便、準確地取得登記的編號、内容或正式證明等,以便各方在有需要時提供予内地的合作方、監管機構等作適當證明、解釋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