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问题:
可否将员工的名单载于内部网络上,以便机构内的员工查阅某员工的办公室号码及办公电话?
A答覆

员工的名单属于可识别身份人士的个人资料,受《个人资料保护法》所保护。因工作需要,可以将员工的名单及相片载于内部网络上,仅让有权限人士查阅。另外,将个人资料登载于网络上,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并禁止外来人士进入,以免员工的个人资料外泄或被转载。另外,若将员工的相片上载,应事先取得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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