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问题:
法律规定雇员有反对权,雇员有权反对向雇主提供其个人资料吗?何谓重大理由?
A答覆

雇主收集雇员的基本个人资料,是为了日常行政、员工福利及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须的,员工拒绝向雇主提供个人资料,其主张的利益必须大于雇主的合法利益,才算重大理由。雇员的基本个人资料一般不涉及重大利益,倘若雇员拒绝提供任何资料,雇主没有任何途径可以取得其资料,雇佣关系根本无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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