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问题:
员工餐厅内只有员工进行饮食及休息,无存放任何贵重仪器或物品,在员工餐厅内进行摄录监察是否适当?
A答覆

根据本局制定的《关於工作场所个人资料保护原则-雇主对雇员活动监察的指引》,监察的範围应以雇员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为限,如无特别需要,不建议在员工休息场所装置摄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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