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问题:
雇主不应在非办公时间对雇员进行监察,CCTV系统通常24小时运作,是否合法?
A答覆

常见的监察系统主要有摄录监察、电话监察、电邮监察及互联网监察,当中摄录监察是为了保安为目的,所以摄录监察系统24小时运作是为了机构的保安所必须的。电话录音、电邮监察及互联网监察主要是为了确保员工的服务质素,所以个人资料保护局建议不在非办公时间进行上述监察。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7楼

电话:(853)28716006

传真:(853)287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