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问题:
按《关于工作场所个人资料保护原则-雇主对雇员活动监察的指引》,何谓合法的雇主监察雇员活动行为?
A答覆

雇主对雇员进行监察,属于对个人资料的处理。进行监察行为应以透明、合法的方式进行,应尊重私人生活的隐私及遵守法律对个人基本权利、自由和保障的规定,亦应遵守善意原则(见第2条及第5条)。其中所指监察行为的合法性,包括目的合法性、方法合法性及范围合法性。雇主在经营范围或权责范围内,基于运作、业务及整体需要而对雇员的活动进行监察,其目的是合法的。要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监察,这些方法须为达到目的所必须。监察方式必须向雇员公开,除违法及违纪调查外,不能以秘密的手段进行。监察的范围以雇员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为限,尽量将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及处理减到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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