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問題:
在家中安裝攝錄系統(只限客廳範圍),以便監察家傭照顧小孩的情況,是否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護範圍?
A答覆

上述情況屬於自然人在從事專屬個人或家庭活動時對個人資料的處理,不適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但當事人需將有關監察通知其家傭,如有需要,可制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予被收集個人資料者簽悉。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

電話:(853)28716006

傳真:(853)287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