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問題:
法律規定僱員有反對權,僱員有權反對向僱主提供其個人資料嗎?何謂重大理由?
A答覆

僱主收集僱員的基本個人資料,是為了日常行政、員工福利及履行法定義務所必須的,員工拒絕向僱主提供個人資料,其主張的利益必須大於僱主的合法利益,才算重大理由。僱員的基本個人資料一般不涉及重大利益,倘若僱員拒絕提供任何資料,僱主沒有任何途徑可以取得其資料,僱傭關係根本無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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