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問題:
如允許僱員使用機構提供的MSN與客戶聯繫,僱主對MSN之談話內容進行監察是否合法(MSN之談話內容可能涉及私人對話)?
A答覆

僱主對僱員在工作期間以機構提供的MSN與客戶聯繫之談話內容進行監察,屬於互聯網監察,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受《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僱主應參照《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制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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