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對僱員在工作期間以機構提供的MSN與客戶聯繫之談話內容進行監察,屬於互聯網監察,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受《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範。僱主應參照《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制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7樓
電話:(853)28716006
傳真:(853)287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