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發展帶來各種問題,監察系統是為了確保機構、員工及市民的利益。另一方面,監察涉及個人資料的處理,市民有受約束、受限制的感覺。本局制定《關於工作場所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僱主對僱員活動監察的指引》的目的也是為了平衡兩者的利益而作出,所以,監察必須在合法、適度及確保資料當事人權利的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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